关于通达卡展期收费的公告
尊敬的客户:
为方便通达卡持卡人在通达卡普卡到期后能够正常使用,现将通达卡展期收费相关情况公告如下:
通达卡普卡到期后,由系统自动对到期卡延期三个月,并按到期日余额10%、最低5元收取展期费用。
根据中国人民银行《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180日后(即2015年5月28日起),正式开始收费。
江苏鸿兴达邮政商务资讯有限公司
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